【明報專訊】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取得的「巴拿馬文件」檔案揭露,本地華資富豪在巴拿馬及英屬處女群島(BVI)開設了多間離岸公司。連帶在巴拿馬經營貨櫃碼頭生意的香港首富、長和(0001)主席李嘉誠,經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 & Co.)在巴拿馬開設公司的操作細節,也一併曝光。另外,根據巴拿馬的企業註冊資料顯示,李嘉誠除了以莫薩克.馮賽卡外,同時經當地其他律師行開設公司,減低重要資料外泄的風險。
明報記者
長和﹕在世界任何地方依法行事
長和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ICIJ披露主席李嘉誠及長和系公司在海外註冊離岸公司一事,只說他們在世界任何地方依足所有法例行事。另據消息人士指出,開註冊離岸公司作稅務安排是常見的事情,非一間公司的事情,很多上市公司也設有很多離岸公司,甚至成立BVI公司方便重組,這並非業界的特別秘密。
根據ICIJ的文件所示,李嘉誠自1986年,從當時胡關李羅律師行律師李業廣(後曾任港交所(0388)主席)手上,接手在巴拿馬註冊的Bowen Enterprises S.A.,並且接替李業廣的主席職務,同時相繼委任現任長實及長和副主席李澤鉅及電訊盈科(0008)主席李澤楷入董事會。
經數律師行註冊解散多間巴拿馬公司
其後李嘉誠經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處理Bowen Enterprises S.A.的登記及資料變更事宜。直到2012年,李嘉誠等提出解散Bowen,幾經轉折,於2013年落實解散Bowen。其間莫薩克.馮賽卡的文件亦顯示,長和系公司亦註冊Interman Development Inc.等6間巴拿馬公司。翻查港交所《證券披露權益》網頁資料,Interman等6間巴拿馬公司,主要是長江基建(1038)經BVI公司所控制,然後再透過這些巴拿馬公司持有電能實業(0006)7.52億股,相當於電能35.23%股權。
除了經莫薩克.馮賽卡註冊巴拿馬公司之外,本報嘗試經其他巴拿馬離岸公司查詢網站搜索,發現李嘉誠經Morgan Y Morgan、Arias, Fabrega & Fabrega及Rosas Y Rosas等3間律師行,註冊及解散多間巴拿馬公司,最早於1976年營運,比和黃於1990年代投資巴拿馬貨櫃碼頭的時間早得多,至今共有6間公司繼續營運,當中他與已故夫人李莊月明同為董事的Liniers S.A.亦營運至今。不過,翻查長和系的資料,該等巴拿馬公司與上市公司業務未見有關係。
至於長和系在2015年進行大重組之前,和黃當時的母公司長實亦經兩間巴拿馬公司Kam Loy Investment S.A.及Kam Chin Investment S.A.,持有重組前的和黃約1.082億股,佔當時和黃2.54%股權。到後來長和完成大重組後,該等巴拿馬公司已再沒有持有長和及長實(1113)兩間公司股權。
ICIJ的資料亦顯示,李嘉誠及長實經莫薩克.馮賽卡於1990年起負責BVI公司Fonzwick Developments Ltd的每年續牌費用,以及2004年恢復運作事宜,並且顯示李嘉誠及李澤鉅,以及老臣子周年茂等加入董事會的紀錄。但是Fonzwick未見與長實系公司有任何關係,Fonzwick則於2014年8月中解散。
該等文件亦顯示長和系內多間BVI公司的運作,包括將旗下泓富產業(0808)籌組過程中與之相關的BVI公司J.A. Company等訂立信託契據等的資料。
(巴拿馬文件 ─ 香港名單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