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提倡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宣布成立後,港府隨即表示會「依法處理」港獨言行。律政司長袁國強昨開腔回應說,港獨主張與《基本法》第1條及第12條相違背,會「密切留意相關人士日後行動」,不希望該黨的人以身試法。袁國強表示,在未有事情發生前,不會說用什麼法例跟進,強調要按照程序,讓執法部門調查蒐證,之後才決定有否需要採取具體行動。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表示,提出「港獨」的言論「都是一件錯的事」,因違反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是「需要受到譴責」。被問到為什麼拒絕「香港民族黨」的公司註冊,林太回應說,在處理任何機構和人士提出的申請,政府都會依法辦事。
林太指提出港獨言論是錯事
袁國強昨日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委會後表示,「香港民族黨」曾談及公司註冊方面的事,律政司作為處理法律的部門有責任跟進。
民族黨﹕公司註冊「應搞得掂」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在記者會當日曾表示,公司註冊被拒。陳日前在網上電台MyRadio的節目上說,公司註冊仍在進行中,「不用太擔心,應該搞得掂」,但屆時公司名未必是「香港民族黨」。陳又說,一定不會進行社團註冊,因為不想把成員名單交予警方。
袁﹕言論自由非無限制
對於有意見認為香港有言論自由,單純講「港獨」不算違法,袁國強表示,言論自由並非沒有限制,舉例指民事法當中亦有誹謗罪。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楊岳橋表示,看不到以港獨為宗旨成立的政黨有違反香港的法律,指香港有言論自由,提倡港獨的言論和《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是兩個不同概念,後者需要有實際行動才可能會被定罪。
前保安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如果一個團體不獲公司條例以及社團條例註冊,仍繼續運作,是非法團體。
另外,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昨日在DBC電台節目憶述,當年青年新政以「印刷地區刊物」名義成功進行公司註冊,惟至今仍無法註冊為社團,「(社團註冊)係由警察『雯齱z……可以用行政手段拖你三五七個月」,他預料「香港民族黨」亦較難獲社團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