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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區會申款串謀「報大數」 民建聯王秋北判社服

【明報專訊】民建聯大埔富亨區時任區議員王秋北,於2013至2014年間向「中國民族歌舞協進會」時任主席及秘書「教路」,建議他們向區議會申請歌舞表演的撥款時填寫虛假開支金額,同時盡量減低表演開支,便可把餘款供協進會日後使用。王秋北與協進會主席和秘書早前承認串謀盜竊罪,王昨被判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餘兩人則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民族歌舞會兩人亦判社服

裁判官判刑時斥被告王秋北(61歲)身為區議員卻明知故犯,屬違反誠信,但考慮涉案款項不多,且王與另外兩被告、即協進會主席游麗娟(55歲)及女秘書楊秀芳(55歲)並非為個人利益犯案,只是想把款項用在非牟利組織,屬貪小便宜,遂按感化官建議,判處眾被告社會服務令。

官斥明知故犯違反誠信

案情指出,中國民族歌舞協進會於2013年9月29日,在大埔富亨社區中心舉辦名為「祖國昌盛,聚首一堂」的歌舞表演,協進會獲區議會撥款約1.1萬元。王其後教導游及楊使詐,把餘款供協進會日後使用。有人不值他們所為向廉署舉報,廉署調查後發現協進會至少額外獲得1840元款項。

歌舞會多獲1840元

辯方早前求情時,向法庭呈上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及大埔區議會主席張學明為王秋北撰寫的求情信,並指王曾擔任區議員8年,同時擔任多項公職,本案令他在去年區議會選擇中落敗,深受打擊。

【案件編號:FLCC55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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