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流浮山一村屋昨發生火警及爆炸,一對父女在屋內煮食時,疑多次「撻爐」失敗,導致氣體積聚搶火,父親雙腳被灼傷送院,女兒一小束頭髮被燒「I」,毋須送院。 多次撻爐失敗積聚氣 現場為稔灣路下白泥村一村屋,昨早10時許,30歲姓文男子在廚房煮食時,爐頭突然搶火及輕微爆炸。文走避不及,雙腳被灼傷,清醒由救護車送院治理。站在後方的女兒小量頭髮被燒焦,但毋須送院。 戶主妻子透露,涉事石油氣爐為內嵌式,石油氣罐則放在櫥櫃,爐頭是年多前丈夫於深圳購買,售價約2000元,隨後交由丈夫任裝修的朋友安裝,但平時甚少使用。 友代安裝 沒機電署「GU」標誌 機電工程署派員到場帶走肇事爐頭檢驗及測試,並留下字條,提醒住戶應安排合資格者安裝煮食用氣爐。該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接獲有關事故通報後,即時派員到場調查,初步發現事發時事主曾多次燃點氣體煮食爐但不成功,相信因氣體積聚而引起搶火。此外,署方發現涉事氣體煮食爐沒有「GU」標誌,氣體軟喉則符合標準,石油氣儲存量亦符合法例。現場測試顯示軟喉及石油氣瓶沒有泄漏石油氣。 根據機電工程署網頁,市民使用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時,必須購買經機電署批准並附有「GU」標誌的爐具,並必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僱用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安裝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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