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列治文皇家騎警上周表示,一名已有12次分心駕駛前科的女司機,駕車時因分心幾乎撞及警員。事隔數日,該名女司機再度因為分心駕駛,被溫市警員發出告票,使得分心駕駛的「個人最高紀錄」增至14次。溫市警發言人稱,從未見過一個人收到如此多的分心駕駛告票,認為應該禁止她繼續駕駛。 該名雖然多次被控分心駕駛、但屢教不改,繼續收到告票的女子約40餘歲。 溫哥華市警發言人芬徹姆(Randy Fincham)表示,該女子剛收到第14張分心駕駛告票,他稱分心駕駛足以致命,應該對該女子採取更嚴厲的行動,包括禁止她駕車,以保障其他人安全。 芬徹姆稱,相信該女子分心駕駛事項,大部分都是在駕車時發短訊,而這也是他見過涉及分心駕駛的「個人最高紀錄」。 列治文皇家騎警發言人黃寒清上周曾在其推特(Twitter)戶口,放上一份顯示該名「分心司機」的紀錄,顯示她於2011年至2015年期間,已經有12次駕駛時使用電子儀器的前科,她被檢控的地點包括溫哥華、列治文、素里和白石鎮。 不過,該名女司機分心駕駛紀錄仍在繼續上升,短時間內再增加兩次,至今已達14次。 芬徹姆強調,分心駕駛是道路上三大致命因素之一,每年有80人因分心駕駛相關的事故喪命。而警員見到同一司機屢教不改,不斷分心駕駛,感到十分失望。 根據卑詩現行法例,分心駕駛罰款167元,是加國懲罰第二低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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