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局發給學校的處理學生自殺問題電子書中,「不自殺契約」引起熱議,指引列明此契約屬提供予有危機學生的額外支援,簽署者要承諾在某段時期內不會傷害自己或自殺,並在有需要時求助。有網民質疑其成效及認為教育局卸責,教育局回覆指出,不自殺契約為專業輔導人員可運用的個別輔導工具,輔導者透過契約可引導學生作建設性思考及列出可行求助方法,美國和台灣等地也有使用此契約。 吳克儉批「交數論」不負責任極誤導 教育局長吳克儉批評,有評論指契約是「要學生簽約交數」,此說法「不但不專業,亦是不負責任,更加是極度誤導,對防止學生自殺毫無幫助」。教育局高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服務)劉穎賢在教育局網站撰文指出,一般來說,有自殺危機的學生情緒和思想較為混亂,需清晰及具體的輔導與支援,透過「不自殺契約」,輔導人員可引導學生列出減輕焦慮方法及可傾談對象,減低自殺危機。劉又指出,會不斷檢視更新《電子書》等,為學校提供更適切支援。 葉兆輝:成效未證實 輔導者不應依賴 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葉兆輝表示,不自殺契約通常用於輔導尾聲,受助者情緒穩定,沒即時自殺風險的情G下,且簽署契約要求輔導雙方建立信任。他指出,現時未有研究可證實此做法的成效,契約只是整體輔導的一部分,輔導者不應依賴此契約。 心理學家組織「良心理政」則形容契約為「不足但有用的工具」,輔導過程中訂下契約,是希望突顯契約內容,儲存在受助者的表層認知記憶中。良心理政又呼籲公眾停止針對不自殺契約作負面討論,以免學生對契約產生偏見,令輔導人員失去一種有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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