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西一名華裔業主於去年9月起建新房,由沒有執照、不合資格的施工者安裝地熱交換系統時挖到地下水層,導致大量水源不斷冒出,有報道指過去半年來出水量由每天80萬公升增加到超過200萬公升,市府擔心可能出現沉洞(sinkhole),因此對附近居民發出疏散通知(見另稿),並將其列為滋擾案(nuisance),以便需要時可向業主索償。
《溫哥華太陽報》報道,挖到地下水層的工程位於比治活街(Beechwood St.)7000號路段,業主名為劉峰林(Feng Lin Liu,譯音),溫市市政經理約翰斯頓(Sadhu Johnston)稱劉峰林將工程交給名為孫李寶(Libo Sun,譯音)的承包商負責,但孫李寶聘來安裝地熱交換系統的公司並不合格,負責挖掘的施工者在過程中挖到一個大型地下水層,導致大量水源不斷流出, 施工者因此「嚇壞」,不僅棄置不顧,更逃往國外。據悉,施工者的廣告聲稱目前只在意大利營運,對於溫哥華市府的查詢也不予理會。
工人棄之不理
約翰斯頓指出,業主必須為此負責,事發後他採合作態度,並支付相關費用,故市府方面尚未因此有任何支出。
市府文件顯示,市府在去年10月1日認為流出的地下水量已達危險狀況,故曾發出停工通知,要求劉峰林及孫李寶須在3日關閉水源,並向市府繳交由持牌專家所做的評估報告,市府職員更在今年1月11日時向市議會建議,將案件列為滋擾案。
溫市府發言人波斯特瑪(Tobin Postma)接受本報詢問時表示,受僱施工者未持牌且未遵守省府相關規例,在挖到承壓含水層(pressurized aquifer)後處置不當,導致水源持續不受控制湧出,目前這些水源暫時被排往市府下水道,以避免出現水淹情況。
波斯特瑪指出,地下水管理是由卑詩省林木、土地及天然資源營運廳負責,1月份時該廳已經依照《水資源法》(Water Act)要求業主控制及關閉這處不受控制的地下水井,目前業主已經聘請一間合格的水文地質公司提出處理方案。
市府列滋擾案隨時索賠
波斯特瑪提到,目前並無法確認出水何時能獲得控制,但業主聘請的水文地質公司有相關經驗,正設法控制狀況,初步地層檢視結果未發現地質有改變[象,市議會亦於1月20日時正式將其列為滋擾案,此舉可讓市府確保狀況受控制,若因此有所損失時,亦能向業主索賠。
波斯特瑪亦表示,根據市府向三名獨立專家諮詢的結果,工地附近有12處物業受影響,兩側民居需要疏散,市府已在3日時與這些居民及附近坊眾開會,之後將定期向居民提供最新的狀況。
根據房屋資料,挖到地下水層的物業最新估價超過300萬元,但目前因地下水不斷冒出,工地內可見大量積水,工地周邊房屋前院亦架起大型排水管,附近不斷有工程人員出入,還有數部載有排水管的車輛停放路邊,道路亦已被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