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最快下星期恢復二讀,是次修訂主要賦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有權聽取執法機構的截聽成果。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已向立法會提交11項修訂,包括要求有關條例涵蓋即時通訊軟件如WhatsApp等,以及訂明如執法機構違反專員要求,須負上刑責。涂謹申說原法例已過時,提出修訂是希望條例與時並進。 現未涵蓋 可繞法官查伺服器 現時《條例》規定,執法機構如須截取目標人物傳送中的通訊內容,須向由高院法官出任的小組法官申請授權,並且要調查的案件須為可判處7年監禁以上的嚴重案件。涂指出,現時即時通訊軟件傳送速度極短,執法人員根本不須在通訊「傳送中」截取;執法人員可以直接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並從即時通訊軟體公司的伺服器中取走整個通訊內容,毋須得到小組法官同意。涂謹申指出,《條例》不涵蓋即時通訊軟件是一個十分大的漏洞,令市民的通訊由「最高的保障變成最低的保障」。 另外,涂謹申亦提出其他修訂,引入刑事制裁罰則。例如有執法人員不向專員提供其要求的資料、不遵從專員要求保留截聽成果或資料、違反規定使用截取所得材料等,涂建議應處以兩年監禁的罰則。涂表示,以往曾有執法機構不聽專員指令,刪除被要求保護的資料,但專員只能要求該執法部門首長進行內部紀律行動。 不過,涂稱以上修訂他在過往的草案委員會曾提出,已遭政府拒絕,估計二讀通過機會不高。即使如此,他亦希望原修訂能通過,使專員可加強監察專員的截聽工作。據他了解,其他泛民議員提出的修訂也不多,應不會出現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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