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美國「霍士體育頻道」女記者安德魯斯(Erin Andrews)2008年入住田納西州萬豪酒店時,被男子巴雷特(Michael David Barrett)偷拍到在房內脫衣服和一絲不掛地走動。她控告該男子和酒店,陪審團裁定她獲賠5500萬美元。 安德魯斯被該名男子跟蹤,更跟她入住同一酒店,而且選住在她隔鄰房間。巴雷特分別在田納西州納什維爾及俄亥俄州哥倫布的酒店,用手機偷拍安德魯斯寬衣的畫面,之後把片段放上網,巴雷特其後被捕。 安德魯斯不滿酒店沒有保障住客安全,因此控告涉案酒店及巴雷特,索償7500萬美元。周一的審訊針對田納西州萬豪酒店的偷拍案。 陪審團商議一整天後,裁定巴雷特要負51%責任,擁有涉案萬豪酒店的兩間公司要分擔餘下49%責任。安德魯斯獲賠55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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