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班主任涉嫌與班上兩名分別14及15歲的女生發生性行為,事件被揭發後,警方在其手機內發現57張淫照和49段淫片,當中涉及兒童裸露與其他班的女生。男教師被控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共3罪,昨於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得悉被告仍任教涉案學校,質問「老師侵犯學生,揭發之後學校仲畀佢鰜衒苤H」被告隨即主動向校方申請停職。 李姓被告(28歲)昨毋須答辯,獲准保釋等候警方調查,包括將被告手機交予科技組檢驗,以確定其他事主身分。根據控罪,被告於去年4月某日在香港某處非禮14歲事主,其後與她非法性交。被告亦被指於去年9月至今年2月期間,在香港某處與另一名15歲事主非法性交。 控方透露,被告於涉案學校任教體育,亦是上述兩名事主的班主任,曾替她們補習。控方指被告與14歲事主不止一次性交,後來事主母親發現她講大話,隱瞞與被告一起,遂揭發事件。控方稱被告仍在涉案學校任教,加上案情嚴重,將轉交更高級法院審理,一經定罪可能會判處長期監禁,故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以防他再次接觸事主。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聞言驚訝地質疑:「老師侵犯學生,揭發之後學校仲畀佢鰜衒苤H」控方回應指案件於上月28日(周日)揭發,被告兩日後被捕,之後一直被警方拘留。辯方則表示被告願意停職,更隨即以電郵、傳真及短訊向校方申請。辯方又向法庭投訴,警方於搜屋期間曾經威迫被告,故審訊時將爭議被告口供的自願性。此外,辯方指兩名事主的誠信有問題。 庭上表示願停職 電郵傳真短訊校方申請 裁判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4月15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2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准離開香港及接觸控方證人,亦不得踏足涉案學校外1公里範圍。 【案件編號:KCCC8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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