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亞視臨時清盤人德勤前日提出「止血」方案,要遣散大部分亞視員工,亞視新投資者司榮彬一方卻唱對台戲,發信息請員工「別收解僱信」,隨即在記者會展示500萬元現金及500萬元支票「救亡」,批評德勤未做好臨時清盤人責任。若清盤人不想被投資者牽蚖韝l走,有學者指出,獲法庭授權的臨時清盤人,可向法庭申請限制令,禁制投資者進入公司或處理公司財產,違反法庭禁令,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可禁司榮彬一方入亞視處理資產 中大會計學院高級講師李兆波指出,德勤現階段是獲法庭授權為亞視的臨時清盤人,若司榮彬一方或有員工不願聽從德勤決定,德勤可向法庭申請限制令,例如可限制司榮彬或員工,不准他們進入公司或處理公司財產等,若再有違反則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大狀﹕亞視不滿可上訴 須提實質理據 對於亞視投資者一方指控德勤要求不合理、粗暴處理清盤等,大律師陸偉雄稱,德勤是法庭委任的臨時清盤人,亞視投資者作為影響一方,若不滿有關頒令,可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若只是不滿德勤而要求更換另一臨時清盤人,則要向原委法官申請修改頒令,但須提出實質理據。 至於司榮彬要求員工別收德勤解僱信,陸偉雄指出,解僱信意即通知書,簽收代表明確知道有關的解僱安排,但即使某一員工沒簽收,若大部分員工也有同樣解僱安排,以及各大傳媒已廣泛報道,已具通知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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