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海關日常執勤因有機會持槍,吞槍事件令人關注關員處理情緒問題及支援服務。有資深海關關員表示,海關對關員持槍準則有嚴格規定,會先由指揮官揀選持槍關員,簽名後把文件轉交「槍房」,經核實其資格等程序,始能持槍工作。若有關員涉及情緒及財務問題,「一定唔會畀佩槍佢,甚至轉去少魙i槍鼤敓O」,亦會避免讓有關關員接觸「見人」的工作,例如調查檢查貨物的崗位,以免其財務問題造成情緒不穩,影響他人。 該關員又指出,按規例關員一旦破產,需要向部門申報,一般不會被革職,但「基本上曾經破產都不會考慮升遷」,惟關員有意隱瞞而不主動申報,「部門都無符」。此外,上司有責任監察下屬的情緒,以決定是否適合持槍。 破產阻升遷 關員或隱瞞 對於今次事件是否反映指揮官判決有誤,另一資深海關關員對本報稱,若關員早已解決財務問題,例如破產令已完成多時,指揮官評估合適後,「通常會畀多次機會,唔會一世都唔畀持槍」。惟部分出現情緒或財務有問題的同袍,未必有[可尋,在此情G下責任不在上司身上;相反,若上司一早風聞相關人員出現問題,「收到好多電話、個人發呆等表徵」,但仍然允許其持槍,上司就需要承擔責任。 海關內設專業情緒支援 香港海關關員工會主席陳明指,若同袍出現工作壓力、財務及情緒等問題,輕則可以先向直屬上司傾訴,尋找解決辦法;另外,每個組別都有接受過心理輔導課程的高級督察擔任健康經理,若關員認為問題難以向直屬上司啟齒,則可尋求健康經理協助及支援。他續指,不希望被同事知道私人問題的關員,海關亦安排了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向他們提供專業心理輔導服務,過往亦不乏求助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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