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旺角衝突「不可相提並論」 自辯當年「被迫暴力」 六七暴動老人撐警旺角開槍
【明報專訊】年初一至二發生的旺角大衝突,有示威者掟磚及焚燒雜物,特首梁振英將事件定性為「暴亂」。由一批六七暴動參與者組成的「六七動力研究社」昨舉行記者會,30名六七暴動被捕的「少年罪犯」出席,包括有被警方開槍打傷的示威者。該社認為,六七暴動與旺角大衝突的暴力行為不可相提並論,但支持旺角大衝突中警察向天開槍保護同袍。有學者認為,兩者同為對抗政府不公義,但六七暴動有多人死亡,暴力程度更嚴重。
現今有年輕抗爭者認為,無論1967年以及今年,抗爭者也是對抗暴政,並稱現時社會的貧富懸殊及民情,較1967年時更差(見另稿)。
六七動力研究社社長、曾參與六七暴動被捕入獄的陳仕源表示,當晚看電視直播旺角情G,認為當時交通警員開兩槍做法正確,保障同袍生命。他認為,當年「反英抗暴」與旺角大衝突的暴力行為不可相提並論,他表示,1967年時是被迫使用暴力,而「旺角暴動」示威者是反中亂港,行為不可接受。
稱六七示威者愛國 現時「暴徒」反共
對於六七暴動與旺角衝突的起因,陳認為各有不同,當年示威者是愛國,為對抗殖民地政府的殘暴鎮壓而上街,初期示威者和平示威,但被港英政府濫捕、打傷,後來發展成暴力抗爭。他認為,現時香港生活安穩,回歸中國,批評旺角「暴徒」反對共產黨,影響本港治安,與當年示威者對抗外來入侵者的情G截然不同。
稱當年九成假炸彈 目的保護示威者
被問及六七暴動時有暴徒放炸彈,多人死傷,參與六七暴動者及於六七暴動初期成立鬥委會的工聯會,是否沒有資格譴責旺角示威者的暴力行為,陳仕源表示不同意,他稱當年示威者放的炸彈九成為「假炸彈」,上面寫有「同胞勿近」字樣,目的是保護示威遊行者不被警方暴力鎮壓,強調六七示威者是「被迫暴力」。
當年是左派傳媒《經濟導報》記者的研究社副社長許雲程表示,當年他採訪期間,以相機拍攝示威者被打情G,出示記者證卻被警察搶去及打穿頭,最後被捕及判監2年,指摘警察濫用暴力及法庭判決不公。
被警打穿頭老記者 拒評旺角記者被打
被問及《明報》記者於採訪旺角大衝突期間,表明記者身分但仍被警方毆打,會否同樣譴責警方使用暴力,許雲程稱沒有親眼目睹旺角現場警方有否打記者,不評論事件,「警察點打,會否扑錯,我唔知」,他認為現今警方處理記者相對鄔M。
當年被警察開槍打傷、其後被捕入獄18個月的六七暴動示威者顏文光認為,當年的社會生活及所享有的民主、自由度較低,六七暴動後,成功令政府作出改善民生措施及社會福利,認為今次旺角大衝突只會破壞香港安定。
放炸彈保護示威者論 學者批歪理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表示,六七暴動與旺角大衝突的具體理由可能不同,但兩者同為針對政府不公義。他認為,兩者暴力程度不同,旺角大衝突無人死亡,但六七暴動時有人製造土製炸彈,又發生燒死林彬事件,造成多人喪生,認為六七暴動比今次旺角衝突更暴力。他認為,陳仕源稱放炸彈目的是保護示威遊行者的說法是「混淆視聽」及「歪理」,事件造成市民及警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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