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律援助署為懷疑干犯刑事罪行的市民提供法律服務,但多年來遭法律界批評支付予律師的費用遠低於合理水平,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更曾批評刑事法援費用「低得不能再低」。法律援助署前年與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商討後,建議上調刑事法援費用,預計最快明年在立法會動議修例。有法律學者及大律師認為上調合理,有助吸引富經驗的律師處理法援案件。 根據法援署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現時法援制度下,民事律師獲支付的費用比刑事律師高,法律界認為刑事法範疇會因此失去優勢吸引人才和挽留資深執業律師,長遠而言可能令司法機構難以物色具經驗的刑事律師出任法官。 法援署建議,刑事大律師費用上調至每小時2300元,發出指示的律師費用上調至每小時1000元,並為享有較高級法院出庭發言權的訟辯律師設立新的費用項目(見表)。法援署相信上調可讓被告有更好機會選擇委聘較有經驗的刑事律師,尋求刑事司法公義,保障人身自由。 律政司上調檢控費 年多近億元 同時,為確保法援署及律政司在爭相委聘同一批律師時,不會出現某一方佔有不公平的優勢,律政司亦會上調檢控費用,上調後估計政府每年需增加約9800萬元的經常開支。 刑事大狀:律師費仍過低 刑事案大律師Oliver Davies認為,律師費用經上調後仍然過低,但認為大律師費用的上調合理。他指現時大部分富經驗的刑事大律師不願接法援案件,法援署應想辦法吸引更優秀的大律師處理涉及長期監禁的嚴重刑事案件。Davies認為,被告能接受公平審訊及獲得優良的法律代表,是司法制度的基石及香港成功的要素。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相信,雖然所有大律師接案後均會悉力以赴,但認為刑事援助的費用一向偏低,難以吸引較資深和有經驗的律師辦理案件,故同意法援署上調費用。 明報記者 羅霜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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