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外界質疑燦坤3C賣場房東籃太太擅自拆除梁柱及剪力牆致影響結構安全是肇禍原因之一。台南地檢署13日晚傳喚籃太太到案說明,她否認拆隔間,檢方比對相關建築圖說也一致,訊後請回,矛頭重新指向被押建商林明輝及2名建築師。
檢方透露,一旦排除燦坤賣場隔間被擅自拆除致影響結構安全的因素後,維冠倒塌的原因就只剩下「設計不當」、「偷工減料」了。果真如此,建商及建築師將難逃究責。
台南市土木公會理事長鄭明昌更點明,維冠大樓除了混凝土、箍筋等施工品質不良,大樓設計成長方型與1樓店面設計騎樓更是倒塌主因,原始設計結構明顯有問題。
「沒有做的事就是沒有做!」籃太太的女兒昨天出面喊冤,她說,大樓倒塌後,她們家堣@陣慌亂,為了證明清白,經翻箱倒櫃才找到十多年前銀行拍賣時所附的不動產價格鑑定書及圖說,都已交給檢方。目前網路流傳的照片,是當時在修繕漏水,並不是施工影響結構,「外界未審先判」,對他們不公平。
4大建築圖 21年都相同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檢方專案小組也接獲檢舉,指燦坤賣場的房東籃太太為了出租賺錢,擅自打穿大樓A、B、C棟的1至4樓內部所有間隔牆及棟柱,可能是造成大樓倒塌的原因之一,故將其列入偵查方向
連日來,檢方調閱大樓原始建築圖說、銀行拍賣時所附的不動產圖說、燦坤賣場設店時的平面圖、消防單位的安檢平面圖等4大建築圖說,經交互比對,21年來的4個圖說內容一致,也就是說建築自始即沒隔間。
檢方還傳喚燦坤原始展店員工、簽約主管及現任員工共4人,以及大樓住戶、管理員等3人,還原現場有無遭不當破壞,初判也無拆除[象。
檢方發現,燦坤賣場的房屋所有權曾三度易手,原屬興建大樓的維冠建設,後因維冠財務出問題由債權銀行承受,最後籃太太才透過銀行拍賣取得產權,登記在兒子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