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列治文一些在巴士站的廣告,近日被指只印有中文字,但現時市府在招聘公司廣告的合約條款中,列明廣告主要最少一半用字是英文。 列治文市府與之前廣告承辦商Pattison Outdoor Advertisting的合約在去年底已期滿,現正商議新合約的條款。 市府發言人唐善泰(Ted Townsend)指出,在需求建議書(RFP)內,市府加入一要求,廣告內最少50%文字是英文,但對於私人商業,並沒有這法例規定。 他表示,只寫有中文的招牌引來民眾的投訴,而上述合約條款的修改,正是因應這些投訴而作出。 列治文市府不會對商戶在私人物業範圍內的招牌提出同類要求,但能規定巴士站的廣告,唐善泰稱,一個包容性的社區,其招牌廣告可讓所有人明白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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