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省血案被告 友指常遭欺凌
(沙省拉羅徹25日加新社電)沙省拉羅徹(La Loche)槍擊案的17歲疑犯昨日首次過堂,他的朋友指,被告曾形容自己為家中的「棄兒」,在學校被欺凌的受害人,他常被取笑。
依據《青少年刑事法》﹐被告的身分不能揭露﹐他繼續收押﹐到2月22日下次出庭。他被控4項一級謀殺罪、7項企圖謀殺罪。
16歲的托馬斯(Noel Desjarlais-Thomas)形容,被告是他的玩伴之一,「他是其家中的異類。」托馬斯又指,被告會在朋友圈內傳短訊指自己在家中沒有被公平對待,只說過他會做些事,但沒有多談。
另一認識被告的赫爾曼(Perry Herman)指,被告之前常遭人取笑大耳朵。不過,被告「只將它嚥下。」他並稱,欺凌一定發生了很長時間。
另一名16歲少年指,他與他的朋友曾注意到有青少年常戲弄被告。
案中四人死亡,分別為13歲和17歲的方丹兄弟(Drayden & Dayne Fontaine);21歲助教詹維爾(Maria Janvier)和35歲教師伍德(Adam Wood)送醫後身亡,另外7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