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中大社會科學院副教授沈旭暉:“ 有好過無。雖然持BN(O)好處有限及有灰色地帶,「但依然肯肯定絕對有好過無」。 ”
放大
 
BN(O)(圖)是「英國國民(海外)」的英文縮寫,持有人可稱為英國國民,但並不賦予任何地區的居留權,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起終止登記程序,合共約340萬人申請。
放大
 

其他新聞
時事點對點﹕王喜稱周恩來「屈原之後」遭封殺
知識增益﹕收緊網絡言論 藝人首當其衝
時事點對點﹕搖滾巨星大衛寶兒逝世
知識增益﹕影響遍全球 歌詞宣揚愛與和平
時事點對點﹕冬季流感高峰將現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時事點對點﹕BNO續領潮 保障惹爭議

【明報專訊】˙今日香港

˙BNO查詢增×身分認同

新聞撮要

銅鑼灣書店5人失蹤事件,引發港人新一輪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續期潮,以及要放棄中國國籍的討論。有移民顧問表示,以往每年只有1至2宗針對BN(O)的查詢,1月上旬的一周內,每日接逾10宗查詢,均集中查詢BN(O)的認受性及居英權問題。另外,社會亦討論BN(O)持有者所受的保障。

變更國籍須審批 方享英領事保護

根據英外交部網頁資料,持BN(O)護照者權利包括可獲「英方外交層面的領事協助及保護」,但不能擁有居英權及歐盟公民身分。但中國只承認BN(O)護照為旅遊證件,具中國血統的BN(O)持有人被視為中國公民;香港人除非放棄中國國籍,或獲入境事務處批准國籍變更,否則在香港地區及中國均不享有英國領事保護權利。

有政府內熟悉本港國籍政策的人士指出,如港人放棄中國公民身分,要考慮實際影響,一旦在海外遇事,中國提供協助較高,影響力亦較大,放棄了中國公民身分,並不影響香港永久居民身分,「因制度上不存在取消永久居民身分」一事。

沒定居權 未必能棄中國籍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指出,只持BN(O)下放棄中國籍「風險好高」,如要退出中國國籍,先要有「外國人近親屬」或「在外國定居」等條件方有資格申請,由於BN(O)沒有外國定居權,未必可成功放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如持有BN(O)者在其他國家「出事」,可能因政治因素而未能得英方協助。

不過,中大社會科學院副教授沈旭暉1月8日在社交網絡撰文,稱湯家驊說法「不太對」,並引述上述英外交部資料,又舉例指1999年在泰國有案例,一名持BN(O)的張子強餘黨在泰國被引渡到中國,泰國政府沒有知會英國,事後英國有提出抗議,並說泰方承認沒按本子辦事,承諾日後不會再犯。

如外地出事 須視乎當地司法體系

湯家驊其後解釋,中國籍持BN(O)者在其他國家逗留期間「出事」,即使英方願意保護,也受當地司法體系及政治因素而受影響,「如你在泰國出事,想以BN(O)搵英國領事,可以因泰方承認中國國籍法黻臕式A而只允許你搵中國大使館」。

翻查1996年資料顯示,中英雙方在擁有英國護照人士的港人所受保障曾有一番爭議,當年《大公報》報道,英外交部的聲明指英國雖然不能向擁有雙重國籍人士,在另一國籍所屬國或地區提供領事保護,「但就個別個案提供什麼保護是由英國政府決定」。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持不同類別英國證件人士,如英國公民護照持有人、BN(O)持有人,也可泛稱為「英國公民」(UK citizen),但難言英政府對不同證件持有人,以至俗稱「二等公民」的BN(O)持有人可提供的保障,「這要視乎當屆英國政府的決定」。

──綜合《明報》報道

 
 
今日相關新聞
時事點對點﹕BNO續領潮 保障惹爭議
知識增益˙分析:港人對一國兩制信心崩潰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