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法明年初再諮詢
【明報專訊】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表示,明白市民認為有關部門和機構應就處事不當而道歉,律政司就道歉法已進行第一輪公眾諮詢,澄清道歉的法律後果,預計明年初推出第二輪諮詢文件,完成諮詢後,相關委員會將向律政司提交最後建議。
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回應申訴專員公署年報時表示,律政司成立的調解督導委員會(委員會)於本年中(6月22日至8日3日)就制定道歉法例,已就應否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進行了第一輪公眾諮詢,為期6星期,諮詢反應正面。
澄清道歉法律後果 鼓勵和解
林鄭月娥稱,擬議道歉法例的主要目的是藉着澄清道歉的法律後果,提倡和鼓勵爭議中的當事人適時道歉,以促使各方可友善地就爭議達成和解。委員會已經向律政司作出引入道歉法例的進一步建議。
律政司冀望在明年年初發表第二輪諮詢文件,就個別具體議題作第二輪諮詢。第二輪諮詢完成後,委員會會向律政司作出最後建議。
林鄭月娥又說,部分投訴人接受公署以調解方式解決問題,本年公署以調解方式完成138宗投訴個案,是上年度的3.6倍,刷新歷年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