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曾健成(左起)、首被告羅堪就、陳妙德、次被告石桃勝昨在庭外高叫「外抗強權,內除國賊」口號。(植敏欣攝)
放大
 

其他新聞
七警案明年6月開審 辯方擬爭議新聞片段真確 控方:無貝琠凗S「暗角」攝影師
法律界評無豕M定 「或怕以後無人敢爆料」
取消強積金對} 林鄭﹕今屆政府難實現
陶藝家楊雪盈 煉出外柔內剛 提倡綠色生活 擊中大坑中產區
少談佔領 免被標籤阻溝通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豐二號離港被控 羅堪就申傳召海事處長

【明報專訊】啟豐二號2012年載人出航登上釣魚島,其後被海事處禁止離開香港,其船主及船長被指去年8月至10月期間,多次意圖駕駛啟豐二號違反禁令離港,兩人共被控8張傳票及4項控罪。兩人昨各否認其中一張企圖離開香港水域傳票,以及一項危及他人海上安全罪受審。辯方申請傳召海事處長作供,要求解釋為何禁止啟豐二號離港,又指出該禁令違反《基本法》。

羅﹕如有牌的士限走彌敦道

無律師代表的啟豐二號船主羅堪就(64歲)申請傳召海事處長作供,他指啟豐二號為已登記的漁船,但海事處禁止該船離港,比喻禁令為「批出牌照予的士司機,但只准他在彌敦道上行走」,批評禁令嚴重影響生計,又指禁令違反《基本法》賦予他的出入境及示威自由,要求處長解釋。船長石桃勝(63歲)的代表律師同意申請,裁判官將證人申請裁決押後。

羅堪就否認一張企圖離開香港水域傳票及一項危及他人海上安全罪;石桃勝則承認其中4張沒有依信號停航傳票,否認一張企圖離開香港水域傳票,並否認一項危及他人海上安全罪,其餘控罪留在法庭存檔,將不提證供起訴 。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453、ESS4549、4550、4551、4552、4553、4554、4562、4563/15】

 
 
今日相關新聞
豐二號離港被控 羅堪就申傳召海事處長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