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黑龍江延壽縣女子葛立梅(圖)因丈夫在監獄中離奇身亡,前年開始赴京上訪,近日被法院認定以上訪作威逼,先後13次敲詐勒索當地鄉政府45000元(人民幣•下同),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判監三年。葛指該些錢是鄉政府主動聯繫她發放的救助金,並非敲詐而來,已提出上訴。 葛立梅今年6月因涉嫌犯敲詐勒索罪,被延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後被批捕及羈押到看守所。案件近日在延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判決書顯示,葛立梅2013年至今年在北京中南海周邊上訪期間,拒聽從壽山鄉政府工作人員勸返,每次均以生活困難為由和對方講條件,不達到條件拒不返回。 稱獲官方救助金 縣政府為勸返葛,先後13次向其給予45000元。 葛解釋大多數是鄉政府主動聯繫她,因其家境貧困,政府給她匯款讓她回去,對方當時也說是救助金,如今卻改口說是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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