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司法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昨日公布,政府引入新的《導盲犬和服務犬法》(Guide Dog and Service Dog Act)下月生效,;而分契大廈或商舖若拒絕認可導盲犬進入,有機會被罰款最多3000元。 省府指,導盲犬的使用者與其他不需要狗隻幫忙的民眾擁有相同的權利,新例亦清楚列明歧視不可接受。新例將在明年1月18日生效,屆時若有餐廳、交通工具或商舖等拒絕讓獲認可的導盲犬或服務犬進入,一經定罪,負責人可被罰款,最多3000元。卑詩這項罰款金額與阿省相關罰款看齊,是全國最高。 卑詩司法廳指,當局會漸進式執法,由提供資訊和教育公眾開始,而司法廳的督察員會向違例者發出50至250元的違例告票。 在新例下,分契大廈的委員會或房屋東主即使定有「無寵物政策」,也不再可拒絕有需要使用獲認可導盲犬的住客。 認可導盲犬的培訓標準亦會提高,例如會確保牠們在公眾地方行為良好,不會因外來食物、噪聲或其他動物分心。新認可制度亦會將導盲犬的身分證標準化,新證讓服務供應商或商舖更容易知道顧客身邊的導盲犬已獲認可。 新例不但保障導盲犬使用者的平等權利,也能保護公眾,蘇安彤指,新例釐清商舖就何時容許這類狗隻進入店舖的責任。 據省府資料,導盲犬和服務犬不但幫助視障人士,亦輔助聽障、患癲癇、糖尿病或創傷後壓力症人士等。卑詩司法學院(Justice Institute of BC)可為未獲認可的導盲犬進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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