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鉛水聆訊已展開逾兩周,房署代表多次強調事發前對食水含鉛認知不足,涉事承建商之一有利建築的二判明合,其僱用的前持牌水喉匠伍克明昨日作供時說,早於1990年代已知悉房署要求水喉工程的焊料不可含鉛,目的是為確保食水安全,相信行內判頭理應有認知;惟三判商稱不知要求,曾提交無鉛焊料送檢時亦不知其成分。 「個個水喉佬都知」 早前聆訊曾披露三判商永興東主莫海光證供,指莫不知房署要求焊料無鉛,及焊料有含鉛與無鉛之分。伍克明說,90年代已有銅喉供應商及英澳的焊料入口商向他解釋使用無鉛焊料的原因及海外標準,亦從房署工程合約得悉要求,「係為鱄馱籉w全,驚纗]滲入食水」。他指出,水喉分判商應知悉焊料要求,地盤都是用同一種無鉛焊料,屬行內慣常做法,「唔識點出去維修洇r?個個水喉佬都知謚捸v。 伍又說,於工程報價及投標時有向三判商包括莫海光及琝Q東主蕭健煌講解房署焊料要求,惟代表調查委員會的大律師許偉強追問是否肯定曾提及「無鉛」兩字時,他稱不太記得。伍稱過往巡查物料名單無包括焊料,「無話好似捉賊咁」,並信賴合作逾20年的三判商,「無諗過會畀人『裝彈弓』」。 代表有利的大律師黃佩琪傳召有利項目統籌譚善庭。譚指莫海光於2013年6月負責安達臣道地盤的水喉工程時,曾向他提交無鉛焊料供房署審核。譚無訂明要提交指定牌子的焊料,莫當時提交了房署一向批准施工使用的FRY99C無鉛焊料。 官質疑三判早知無鉛要求 調查委員會主席陳慶偉法官隨即質疑,莫是否早知焊料無鉛要求,莫海光只承認有印象向譚善庭提交該焊料,惟稱「有鉛無鉛我唔知喎」,亦不知焊料有否獲房署批核。莫反說,工地的樣辦房及大廈水喉工程均使用普通錫條,「未聽過話唔得」,稱「無貨先用呢隻(FRY99C無鉛焊料)」。 壓力大 不清楚除牌原因 伍克明近日被水務署除牌,他透露鉛水事件後「好大感觸」,面對很大壓力,本身有長期病患,「頂唔住」,今年10月底已辭去明合的職務,嘆謂「逼住做30幾年鴾膝q都要走啦」。被傳媒問到有否做錯事時,他稱「有錯就一定要承擔謚捸A如果有錯……」,他又說不清楚被除牌的原因。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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