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討論多年的旅遊業監管局或未能如期於今年成立,旅遊業議會需繼續負起規管業界的工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昨表示,草擬旅遊業新規管架構的法例繁複,現階段仍在草擬階段,會爭取盡快完成工作及籌備成立旅監局,但他未有明言能否如期於今年成立旅監局。 原定今年成立 政府4年前宣布將成立旅監局,並計劃於今年開始運作,惟蘇錦樑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時表示,將取代《旅行代理商條例》(218章)的旅遊業新法例會加入不少新元素,例如導遊及領隊註冊制度,成立紀律委員會及上訴委員會等,因此所需草擬的內容繁多和複雜,草擬時間較原先預計長,承諾會盡快完成工作,並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 蘇表示,當立法會通過法例後,就會盡快籌備成立旅監局,例如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委任旅監局成員及草擬詳細規管指引和發牌安排等。蘇未有提及具體時間表。 早前有內地遊客在港旅遊期間疑因購物問題與人衝突後死亡,本港又不時發生強迫遊客購物等事件,蘇指旅議會自2011年以來,平均每月作約12次巡查,涵蓋約100個入境團和30間登記店舖;今年首10個月,因違反有關規定而被處分的旅行社和導遊個案分別有65宗和1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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