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儲局周一採納了新例,旨在限制該局於一旦再次發生金融危機時出手拯救瀕危金融機構的權力,此新法溯源於國會Dodd-Frank銀行業改革法案,唯有部分論者認為,未必會於下一次危機中遏制該局出手的權力,因為每一次危機都不會完全一樣。 康奈爾法學教授Robert Hockett指出,新法只不過是反映出該局認識到過往2008年危機時處理的失誤,卻未必能涵蓋新的危機的性質,他認為,凡事都可能到事後才能完全認識到錯誤所在,事前預測能力往往有限。 新法同時容許只在事情涉及「廣泛」的整體系統性失效,會影響及至少五間銀行並導致範圍更為廣大的企業倒閉時,聯儲局可以出手拯救。 因此,Hockett認為,聯儲局周一採納新例只宜解讀為該局承認自己2008年時並非完美,今天亦有缺點,而非意在嚴重地抑制該局今後在處理新危機時的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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