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近年亦曾發生過一些備受關注、涉及華裔殺親人的謀殺案。其中包括昨日法官在庭上提及的中國移民牟鐘鳴殺妻棄屍案,以及在多倫多發生的越南華裔女子珍妮花潘(Jennifer Pan)槍殺母親案,兩人分別被判二級謀殺及一級謀殺罪名成立。 來自中國的牟鐘鳴於2012年10月承認二級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14年不得申請假釋。 兇案於2011年發生,當時36歲的牟鐘鳴任職電腦工程師,與妻子胡雅婷及兩名兒子同住。事發前胡雅婷曾提出分居,牟多次嘗試挽救婚姻不果,他自稱是為怕失去孩子才殺死妻子。 牟鐘鳴用事先準備的金屬棒毆打妻子,在對方奄奄一息時再用電線將她勒死,然後將屍體放在行李箱及置於私家車內,數日後棄於菲沙河,並謊稱妻子失蹤。 湯遠熙的主審法官埃克說,牟鐘鳴一案與湯遠熙殺母有不少相似的地方。 而在多倫多萬錦市,今年年初被判一級謀殺及企圖謀殺罪名成立的越南華裔女子珍妮花潘(Jennifer Pan),及其3名同伙則被判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假釋。 現年28歲的珍妮花與前男友黃志光(Daniel Wong)合謀,通過中間人找到其他同伙,於2010年11月8日晚假扮匪徒入屋,槍殺珍妮花的母親梁碧霞,其父親潘漢輝亦受重傷。 據稱,潘女不滿父母阻止她與黃志光交往,並希望獲得保險金及遺產,因而串謀他人謀害親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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