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醫局離島護士入稟追超時補水
【明報專訊】3名醫管局離島診所女護士興訟勞資審裁處,向醫管局追討6年超時工作補償約242萬元。醫管局指案件具代表性,或影響多間診所員工,更可能掀訴訟潮,申請將案件轉介高院審理。但申索人反對,指案件不涉複雜法律爭議。審裁官昨聽取雙方陳辭後,將案押後至11月30日裁決。
醫局:案件可能掀訴訟潮
就案件有可能引發訴訟潮,醫管局發言人回應,有關個案的法律程序未完,不宜評論。
3名申索人分別為麥斯慧、吳塾鈞及邱婉貞;邱現已退休。3人早前按照審裁官指示,由原本的7年合共約320萬元,改為只追討6年合共約242萬元超時補償金。
醫管局代表表示,除了申索金額龐大,案件涉及大量文件,包括申索人6年來的更表、工作時間所做過的工作細目,亦要覆查申索人提出超時工作的時數。另外,案件潛在影響深遠,局方指自2003年起接管離島區4間診所,有約80多名從事相關工作的職員,醫管局亦接獲不少現職及已離職的員工就事件查詢,評估或掀訴訟潮。
共追242萬 合約列明可補水
局方又稱,雖然之前公院醫生超時工作補償一案與此案性質不同,但本案裁決將成先例,故醫管局十分重視案件,有需要轉交高院,釐清合約及人力資源政策多個法律觀點。
申索人反對轉介高院,指合約清晰列明一周工作44小時後,員工可以超時補水或補假,申索行動只向醫管局追討應得補償,不涉複雜法律爭議,加上現時僅她們提出申請,質疑局方指的潛在申索人是否存在。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早年就公院醫生超時工作補償興訟,纏訟7年半,2009年終審法院維持醫生不獲超時工作補償的原審裁決,但在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候召的醫生,即使沒被召回工作,也可獲一整天補假或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