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過初審待拍板 逾10省31核電廠擬上馬
【明報專訊】自2011年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泄漏事件後,中國核電陷低潮,核電項目更是禁止興建。但局面可能改變,在「調結構、穩增長」前提,至少有逾10省明確提出發展核電,已有31個廠址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目前報告已上報國務院。一旦獲批,內陸核電站將很快上馬。
《華夏時報》引述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一名專家表示,按照「十三五」規劃,2020年國內運行核電裝機容量將達5800萬千瓦,在建的則為3000萬千瓦,「要實現上述宏偉目標,缺少內陸核電站的力量還不行」。
已交可行性報告予國務院
2008年就獲發改委批文的湖南桃花江核電站、湖北咸寧大畈核電站及江西彭澤核電站3個內陸核電項目已投資大量資金,截至前年年底,「桃花江」已有固定資產投資46.3億元人民幣,其餘兩個核電廠亦已投入約34億元人民幣資金。
但是國務院常務會議於2012年10月討論通過《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表明「十二五」期間只在沿海建設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此前多地積極籌備的內陸核電項目被擱置。
而一名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日前在核電會議上表示,「十三五」期間核電項目主要在東部沿海,內陸會適當開發一兩個。近期中國工程院、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等受發改委委託,研究整個內陸核電站的廠址,其結論一致建議發展內陸核電,目前研究報告已上報國務院。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專家稱:「獲批後或成為內陸核電站開工的信號。」一名業內人士則稱,如果重啟內陸核電,上述3個核電廠可能最先開工。
此外,已有不少對內陸核電安全的論證研究報告。今年4月,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發布研究成果稱,中國內陸核電廠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已建立一套與國際最新規範和標準相接軌的核安全法規與標準體系」,且在放射性液體流出物排放要求上比沿海核電廠更嚴格。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董事長王炳華曾表示,現時中國的技術為「世界上最先進,安全性最高」。
料湖南湖北江西最先動工
目前國內投入商業運行的23台核電機組中,尚無內陸核電項目。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理事長張華祝呼籲加快內陸核電的論證研究,「為『十三五』期間核電穩步發展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