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離世後,商人陳振聰出示偽造的遺囑與華懋慈善基金爭產。他「搶身家」失敗後被裁定偽造及行使假文書,判囚12年,昨就定罪及刑罰上訴。陳指圍繞龔的綁架及爭產事件廣受報道,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未有給予充足指示,令陳受不公對待。此外,陳欲傳召新證人,加入新證據以求翻案。 陳振聰(55歲)由御用大律師James Wood及資深大律師李紹強代表上訴,律政司則沿用原審人馬、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及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婉姬應戰。 Wood昨陳辭表示本案情G特殊,受陳與華懋慈善基金爭產訴訟影響,原審法官麥機智要確保審訊公平,面對獨一無二的挑戰。惟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未充分指示如何處理涉及爭產訴訟的事宜,令陳不能獲公平審訊。 稱綁架爭產廣報道 陪審團難忽視 Wood昨在庭上由1983年龔如心與丈夫王德輝首次被綁架說起,指龔接虒g歷丈夫被綁架及失蹤、與家翁王廷歆爭產而一度涉偽造遺囑被捕。龔如心離世後,陳出示龔2006年遺囑與基金爭產,敗訴之餘遭多名法官先後指他不誠實。Wood說陳「除因為本案,不會出現在公眾視線」,傳媒多年來報道,在全世界廣泛流傳,候選陪審團的市民進入法庭看見陳,已大概知悉本案指控。Wood指法官引導僅茬乘f團毋須理會報道,只管審視庭內的證供與資料而裁決,說法猶如把大象放入房間,大家只會佯作看不見,故引導內容並不足夠。 稱控方不應將爭產案判辭加入證供 Wood續說,控方原審時不應把法官林文瀚就陳與基金爭產案的判辭,加入為證供;林官在判辭多次指陳的供辭失實,並指06年遺囑屬偽造,均對陳不利。但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未指出民事與刑事審訊,舉證責任、衡量證供及陪審團工作均有不同。陪審團有遺囑屬偽造的前提,再審視其他證據,必然裁斷陳偽造。 欲傳博愛前主席蕭炎坤作供遭拒 Wood亦指控方證人梁錦濠曾以廉價向華懋回購梧桐寨地皮,質疑梁獲華懋給予利益後抹黑陳。陳一方有意傳召曾處理地皮交易的梧桐寨古姓村長,及知悉事件的博愛醫院前主席蕭炎坤出庭作供及提供文件,惟二人拒絕出庭,陳一方希望申請由法庭命令二人出庭。 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CACC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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