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噴畫 佔銅青年守行為
[2015.09.12] 發表
【明報專訊】佔銅青年被指於去年10月佔領期間,在銅鑼灣馬路以油漆噴畫一個約3米乘3米的圖形,被控刑事損壞罪,昨獲撤銷控罪,改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1年和須繳付500元訟費。
稱欲以噴畫引公眾關注佔領
控方案情指出,去年10月12日,被告區溢傑(19歲)被警員發現在軒尼詩道、希慎廣場對開的馬路上,以紅色油漆噴上一個圓形圖案,象徵和平,稱想引起公眾對佔領的關注。區向警員承諾會清理有關標誌,但當晚另一警員巡邏時,發現標誌仍在路上。區其後到警署自首,警誡下承認以紅油在馬路上畫標誌。
區溢傑另涉於今年2月企圖縱火燒上水貨倉,在上水街頭遇巡警截查,被揭身藏摺刀、點火器、火柴等物品,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遊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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