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再上訴 促定陳志雲罪 上訴庭審理 爭拗「秘撈」性質
【明報專訊】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任職無邦q視業務總經理期間,與經理人叢培崑涉嫌貪污,二人於2011年獲區院裁定無罪,律政司其後上訴成功,案件發還區院續審,但原審法官維持原判。律政司「鍥而不捨」第二度提出上訴,要求上訴庭推翻無罪裁決,將案件再次發還區院,並要求指示原審法官作出有罪裁決。
上訴庭昨開庭審理。陳志雲在藝人好友王喜陪同下抵達高院,神情輕鬆,全程與王喜有講有笑。被問及心情如何,陳表示「都係咁啦」,問他會否以平常心面對,他隨即笑蚋I頭。
質疑原審判斷無芋u默許」收報酬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指出,陳志雲亮相2009年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的「志雲飯局」環節,並收取約11萬元報酬,事後沒向無言茬齱A但原審法官在沒有足夠證據下,便武斷地裁定陳收取報酬時得到無赤滿u默許」。郭引述無邦q視集團總經理李寶安的供辭,顯示他從不知道陳從涉案的「志雲飯局」中獲得酬勞,更談不上曾經「默許」,並供稱若一早知悉陳從中取酬,必定不會批准。
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則指出,陳志雲多次以藝人身分「秘撈」均沒受到上司反對,或令他真誠地以為涉案的「志雲飯局」工作都會獲公司批准。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質疑,陳審訊時沒有作供,故難以證實他是否真誠地相信毋須申報。上訴庭法官袁家寧則指出,原審法官沒考慮若涉案節目不獲無赤蝦翩A陳可能不獲邀出席活動,亦可能不會收到如此豐厚的酬勞,故陳變相是利用無赤爾篞蝌錢。
陳一方:秘撈涉無邢~務 非首次獲批
郭棟明亦指出,陳以往的「秘撈」工作均與無邢~務無關,但涉案的「志雲飯局」節目明顯涉及無邢~務,而且無豆@為公營機構,若外間知道此事,必影響無阪n譽,而非原審法官所指對無谷陳q無害。謝華淵隨即出示陳志雲寫給上司陳禎祥的信件反駁,顯示陳志雲並非首次參與和無邢~務有關的「秘撈」工作,並獲得無豆摮耤C
謝續稱,同屬無身工的黎耀祥,亦有以藝人身分同場出席涉案的「志雲飯局」並收取酬勞,最終卻只有陳志雲被控,質疑「點解黎耀祥可以收兩萬蚊,點解佢(陳)唔可以收11萬?」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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