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被拒改吃西餐 質疑按膚色分配 指獄中膳食歧視 陳德章申覆核
【明報專訊】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前年向財爺曾俊華掟雞蛋,去年底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3周。已服刑完畢的陳德章不滿在囚期間的膳食安排,指懲教署不但拒絕其改吃西餐的要求,又規定將享用中餐及西餐的囚犯分開用餐,認為署方做法涉種族歧視,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及《基本法》,就此申請司法覆核。
懲署﹕不因種族膚色獲較差待遇
懲教署發言人回覆稱,署方非常重視種族平等,任何在囚者不會因為其種族、膚色、世系、民族或人種而受到較差的待遇,當中包括在囚者的膳食安排,並以公平、合法和合理的原則,確保在囚者獲得適當待遇。署方表示按法例要求為在囚者提供簡單而健康的食物,與現行國際健康指引相符;而膳食標準分量和營養成分均由合資格的營養師釐定,並獲衛生署認可。
申請人陳德章於前年12月7日,在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論壇擲雞蛋,並掟中財政司長曾俊華,去年11月陳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3周。他其後獲准保釋上訴,但於今年4月29日被駁回,開始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至5月2日,稍後再轉往塘福懲教所,直至5月19日出獄。
陳指西餐分量選擇較中餐多
陳在司法覆核申請書指出,他在獄中發現署方向華人囚犯及外籍囚犯的膳食並不相同(見表),認為西餐選擇比中餐多,西餐的分量亦比中餐多,例如西餐會有炸雞翼,但中餐則沒有。根據陳的個人觀察,署方是以囚犯的膚色去決定膳食類型,如黃皮膚囚犯便獲中餐,白人或黑人便獲西餐,而且享用不用類型膳食的囚犯,用餐時並不能坐在一起。陳又指向署方要求吃西餐,但被拒絕。他認為署方做法違反《種族歧視條例》,以及《基本法》中法律前人人平等的規定。
【入稟編號:HCAL1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