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僑民需否授權 聯邦政府突棄上訴
[2015.07.07] 發表
(渥太華6日加新社電)聯邦政府突然決定﹐就加拿大保安情報局監視海外加拿大人之舉措﹐放棄向最高法院上訴。
聯邦律師曾要求最高法院指引﹐是否保安情報局尋求盟國協助蒐集海外加拿大人的情報時﹐需要法庭授權。最高法院於2月同意接受本案。
聯邦律師說﹐是否需要法官批准﹐監督在其他國家的可疑加拿大極端分子﹐情報服務機構無所適從。但是﹐代表聯邦政府的律師弗拉特(Robert Frater)最近致函最高法院﹐他指出﹐國會就指引保安情報局的法庭令上作出了修訂。
國會最近通過「C-44號法案」(Bill C-44)﹐明確允許加拿大保安情報局申請法庭令﹐調查境外保安威脅。國會還批准了有爭議的「C-51號法案」(C-51)﹐其中允許情報服務機構﹐請求法官准許﹐可以違反憲法(Charter of Rights)。聯邦政府說﹐需要這兩項立法﹐來遏制恐怖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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