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反腐規則鬆綁
行賄洗錢罪成公司投標處罰減輕
(滿地可6日加新社電)聯邦政府放鬆反腐敗規則﹐對賄賂、洗錢等罪名成立的公司﹐投標政府項目時﹐減輕處罰。
依照周五宣布的新招標規則﹐若某公司在過去3年中﹐被裁定這類罪名成立﹐將仍然被禁止在10年中獲得政府合約。
但是﹐若涉案公司與當局合作﹐採取改善措施﹐這類禁令的期限可縮短一半。
此外﹐供應商不再因為相關公司的不法行為﹐自動失去獲得政府合約的資格﹐除非表明﹐供應商對被判罪的相關公司﹐擁有控股權。
加拿大商界游說團體呼籲聯邦政府﹐修訂招標規則。他們指﹐這類規則猶如「酷刑」。
聯邦工務部(Public Works Canada)說﹐新規則公平﹐確保程序合法﹐更符合國際最佳措施。
加拿大最大工程設計及建造商SNC-Lavalin行政總裁卡德(Robert Card)曾警告﹐由於該公司的法律麻煩﹐若不修訂授予合約的聯邦規程﹐其公司將蒙受負面後果。自該公司不法行為於3年前浮現後﹐該公司加強了遵守規則。
皇家騎警於去年2月﹐指控SNC-Lavalin與其兩家子公司﹐一項欺詐、一項腐敗罪名。這些公司涉及與利比亞的交易。
該總部在滿地可的公司表示﹐將不認罪﹐但願意為前僱員所涉違法行為付罰款。本案將於10月份﹐繼續展開法庭研訊。雖然這場官司仍在持續﹐SNC-Lavalin是各財團的一部分﹐贏得合約﹐或在數項聯邦合約中﹐被選為優先投標者。
加國證券公司Dundee Capital Markets分析師賽科夫(Maxim Sytchev)說﹐SNC-Lavalin並未「完全擺脫法律困境」﹐但縮短禁令期限﹐與恢復權利的機會﹐對該公司而言是積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