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英國首相作為「女王陛下的政府之首」,是在英國300年來君主權力轉移到議會過程中慢慢演化而來。 1721年,喬治一世敕命輝格黨領袖華波爾爵士(Robert Walpole)為內閣領袖,是為首相一職之始,但其職位名稱是「第一財政大臣」,因此唐寧街10號的門牌是「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圖)。1905年,亨利?坎貝爾-班納曼爵士(Sir Henry Campbell-Bannerman)獲任命的英王敕令上,首相(Prime Minister)一詞才首次出現,成為正式官銜。 財相全名「國庫監理官」 至於「財政部第二大臣」(Second Lord of the Treasury)是兼任「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國庫監理官),通譯「財政大臣」。歐思邦這次獲委任的「首席大臣」(First Secretary of State)是榮譽官職,名義上屬各大臣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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