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印巴青年涉對五旬葡籍酒吧主管劫財劫色案昨續審。案發時女事主曾向路上的運輸工人求救,惟不獲對方理會。運輸工人昨作供時解釋,當時看見一對非華裔男女在吵鬧,男方揹茪k方的手袋,互相拉扯;雖然女方曾高呼救命,惟當工人望向該對男女時,他們卻停止動作及分開,工人遂認為他們是情侶,沒有及時施救。 運輸工人溫瑞光供稱,案發當日即2011年9月15日凌晨時分,他在尖沙嘴廣東道與碧街交界落貨期間,看見一對非華裔男女以其聽不懂的語言對話,其間男方從後箍女方的頸。女方掙扎不果,遂向溫求救及表明自己不認識男方,惟溫稱以為二人是情侶而沒有理會。直至溫見到男方拳打女方,女方則回以巴掌後,溫才認為男方為人粗暴,擔心女方有事,前往尋找二人,惟二人已經失去蹤影。溫昨沒有在庭上指出該對男女是否本案中的被告及事主。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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