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務處將於10月1日起,更改由1980年代起沿用至今的投考見習督察及警員體能測試要求,取消被指較難的引體上升、俯臥挺伸及仰臥起坐(Sit-up),增加「手握肌力」測試,而穿梭跑則由10×10米縮短為4×10米。現時投考見習督察有6項測試、警員有3項,日後將統一為4項相同測試(見圖),試行1年。
有體育學者認為,有關改變可節省測試時間及資源,但令投考者有「取巧」空間,是否降低要求有討論空間;有立法會議員則認為警方改動是降低入職體能要求,關注是否為了遷就體能較差的新一代。
改30年做法 警﹕不時檢討
現時投考見習督察,須經過筆試、面試、心理評估、體能測試及品格審查等。警察招募組最近通知投考警隊的應徵者,指體能測試10月1日起有改動。警方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證實會修訂有關測試。
警方發言人稱,警隊入職體能要求由1980年代沿用至今,但不時檢討入職體能要求,經委聘外間學術機構做顧問研究後,訂定一套與日常工作需要相符的體能測試。該套修定標準和測試包括4個項目﹕800米長跑、4×10米穿梭跑、手握肌力測試及立定跳高,將於2015年10月起試行。至於有關測試的最低要求為何,警方只稱詳情將於稍後上載至警察網頁。
消息﹕貼近工作 非因多人肥佬
警隊消息人士解釋,有關改動更貼近警務工作性質,並非因多投考者無法完成引體上升而取消有關測試,加入手握力測試是考慮到拘捕犯人及開槍時有需要運用手指及手腕的力。警方指過去3個財政年度(2011/12 至2013/14),警隊每年平均約收到6000份投考督察及9000份投考警員申請。
雷雄德:或為省時間資源
浸會大學體育學系副教授雷雄德說,估計警方為節省時間及資源而有相關改動,而部分測試科學上可互相取代(見另稿)。但他認為,投考者為應付測試,可透過「死練」手握力而「取巧」過關,但他不太擔心會影響警隊人員的體能,因投考者如獲取錄,仍要在學堂接受訓練,若學堂內訓練標準不變,相信畢業時學員會達至一定體能標準。
議員質疑遷就少爺兵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表示,有關體能標準沿用多年,而警務工作多年標準一樣,不明白為何會降低要求,「是否因為發覺兇徒比以往仁慈,所以追賊就不需要跑步?」他指可能警方為遷就新一代少做運動的「少爺兵」而作調節。雷則指出,研究發現本港年輕人體能普遍比上一代下降,因生活習慣及文化改變,但指這是世界現象。
有曾任職警察學院教官的退休資深警官說,以往體能測試並非需要每項均及格,而是視乎投考者的整體身體協調、是否具可訓練性及是否有不屈不撓精神。他又認為,現時的測試大部分人均熟悉,「轉麉Y好事」,能測試考生反應。
現時警員入職月薪為20,465元,見習督察則由36,210至38,450不等,視乎學歷。
明報記者 張煒明 黎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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