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移民和難民署(IRB)5月2日發布的文件顯示,溫哥華Michael Ching可能「在加拿大境外犯了嚴重的非政治罪行」,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國政府通緝,從而拒絕他去年11月提出的難民身分的申請。加拿大廣播公司隨後(CBC)援引IRB的消息,證實Michael Ching就是程慕陽。
「程慕陽」這個名字在4月30日的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被提到。其在中國海外貪官「通緝令」中「名列前茅」。此前已有媒體報道稱,在加拿大從事房地產生意的Michael Ching就是程慕陽。
據《省報》報道,Michael Ching的代理律師王仁鐸(Lawrence Wong)表示,他的客戶與紅色通緝令中的「程慕陽」並非同一個人,但他向記者確認Michael Ching同程維高確實 「有關聯」。而IRB在2日發布的文件確認,Michael Ching與程慕陽就是同一人。
根據慣例,中紀委針對外逃涉案人員一般有4種追逃方式,分別是引渡、非法移民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引渡,指的是一國將處於境內的被外國指控為罪犯或已經判刑者,應外國的請求,送交該國審判或處罰。非法移民遣返,指的是請求國向逃犯所在地國家,提供其違法犯罪線索,被請求國將不具有合法居留身分的外國人,強制遣返。異地追訴,則指請求國向被請求國,提供自己掌握的證據材料,協助被請求國依據本國法律對逃犯提起訴訟。勸返,則是通過對外逃人員開展說服教育,使其主動回國接受處理。
賴昌星在加拿大的居留身分一直有問題。他持香港護照居留加拿大,但是隨後香港護照被吊銷。雖然賴昌星及其律師各種花招出盡,中加雙方最後還是達成協議,將他遣返中國,接受法律的審判。
據報道,為躲避中國追捕,程慕陽曾申請難民身分,也遭加拿大移民局拒絕,理由是程慕陽「不是聯合國公約的難民,故不需保護」。
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此前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表示,賴昌星案例幫助中加兩國意識到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程序來處理這類案件。「從那時起,雙方的合作效率得到提高,之後3年我們向中國遣返了大量逃犯。我希望我們的合作發出明確的訊息,加拿大不歡迎逃犯和腐敗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