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2001年曾透過國際刑警知會各地警方,中國通緝的一名逃犯可能潛逃至加拿大,當時「逃犯」名字的英文拼法是「Mo Yeung Ching」。
據本報獲得的一份文件顯示,中國在2001年11月23日曾通過國際刑警知會各地警方一名被中國通緝男子的資料,在這份英文通緝令中,名字的拼音是「Mo Yeung Ching」,上面還附有照片。
兩人出生日期地點完全相同
中國上周發出的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Red Notice)則採用漢語拼音,其中一名被通緝者名字是「Muyang Cheng」。不過,2015年通緝令的「Muyang Cheng」,與2001年通緝令的「Mo Yueng Ching」,出生日期均是1969年11月14日;出生地都是中國江蘇常州。
中國在2001年通過國際刑警發布的通緝令顯示,「Mo Yeung Ching」父親姓名的英文譯音為Wei Gao Ching,母親為Pei Wen Zhang。
2001年通緝令指出,「Mo Yeung Ching」持有香港身分證,香港身分證號碼為:P270XXX(b)(本報刪節)。
「Mo Yeung Ching」的描述為:身高177公分,黑髮,棕色眼睛。特徵是右眼旁有一黑色胎記。其職業為商人,使用的語言為中文、英文。可能出現的地方包括加拿大、中國(香港、澳門)。
中國警方要求各地警方,當知道「Mo Yeung Ching」的下落時,應立刻通報國際刑警北京支部;報告這名「逃犯」的行蹤。
知會各地警方可臨時逮捕
中國警方並知會各地警方,哪些確認「紅色通緝令」(Red Notice)可成為臨時逮捕理由的國家,可以對「Mo Yeung Ching」採取臨時逮捕。
中國警方又申明,假若引渡條約適用,將會申請引渡落網的「Mo Yeung Ching」。
2001年的通緝令曾列出「Mo Yeung Ching」一系列挪用公產、窩藏贓款等罪名。包括在1996年,與同謀貪污370萬元人民幣;以及在1996年4月至1997年3月期間,利用自己身為一間公司董事的職權,挪用了450萬元人民幣。當時已經聲明,這些罪名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2001年通緝令又指出,中國河北石家莊司法部門在同年4月2日對「Mo Yeung Ching」正式發出的逮捕令,不設失效期。
中國警方並且申明,若有需要,中國警方願意將中國石家莊市發出的通緝令翻譯成外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