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4年4月在此欄曾撰文談言論自由。我指出﹕「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可讓大家檢視不同的思考角度,促進社會的進步。由於社會難免會有階層之分,權力總會有不同程度的集中,有必要依靠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制衡掌權人士,防範他們濫權。」然而我又頗為悲觀,指出很多人的言論都是言不由衷的﹕個人恩怨、商業利益、政治考慮、投人所好等等,都可以扭曲一個人的言論。言論自由非常珍貴。文明社會要保護言論自由,就要締造有利言論自由的氛圍,自己更要以身作則避免任意罵人、任意用粗言穢語,甚至編造故事詆譭人家。
跟言論自由相關的一個概念是學術自由。跟言論自由一樣,要保障學術自由,同樣要有尊重別人、尊重生命的文化。學術自由的目的不在於保護學者。學者不能以學術自由為保護傘,任意以研究結果為名,宣揚種族仇恨或煽動暴亂。學者之作為學者,須以求真為己任,並背負提升社會、國家乃至整體人類福祉的責任。
申研究資助 需符倫理規範
記得初入大學,哲學科教師曾出題﹕社會科學可否免於價值判斷。其實,即使自然科學,都難免於價值判斷。造學問當然有目的;有人願意窮一生之力鑽研學問,如果不是覺得有價值,的確很難想像。學者是人,鑽研學術是人的行為,當然難免於價值判斷。一旦有價值判斷,就有規範的必要,可見學術自由不可能是絕對的。如果有學者要研究怎樣可珝嬰a球於一剎那,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應縱容。今時今日,學者要申請研究資助,照例要申明符合倫理規範。可見學術自由是有界限的事實已為學術界接受。
今日香港,由於「對抗政治」(adversarial politics)流行,而媒體往往操守欠奉,市民情緒比較躁動,容易受煽動而不自知。即使是大學堛瑣ヰ怴A亦難免於為種種社會心理(Social Psychology)的動態規律(Laws of Dynamics)所牽動。此外,大學職位去留和晉升普遍都要看研究表現;又要看爭取研究資助的實績。這些其實都正侵害學術自由。
本來,職位去留和晉升都要看研究表現十分合理。它之所以變成大問題乃源於評估研究表現的準則往往與社會和現實脫節。大家要捫心自問﹕大學採用的評估研究表現準則,會不會左右學者研究的方向?認許的學術期刊清單會不會引導學者反而少關心了本港社會的問題?香港要複製更多的世界級大學,還是要創建以服務香港為主,研究項目自主、由近至遠先後有序的大學?
時刻提防干預自由
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都是文明社會須具備的,但完全的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恐怕都不存在。我們能做的,是盡量保持頭腦清醒,默默支持有誠意服務人群、勤奮治學的學者,並發聲戳破一切干擾學術自由行為的真面目。
文﹕香港嶺南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主任 何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