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尼國逾2300死 9港人失聯絡
珠峰連場雪崩 奪18命逾60傷
餘震不斷 台客:一晚三逃難
專家:加德滿都南移10呎
醫院人滿為患 街道變露天病房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授權財仔賣樓 律師:明顯違例

【明報專訊】本報翻查物業資料庫,發現部分財務公司除了與未補地價居屋業主,簽署貸款協議外,更有一些個案是簽署授權書,授權「財仔」賣樓,以及簽署合約將單位售予「財仔」。有律師表示,這些做法是明顯違反房屋條例。

本報發現,有部分「財仔」利用3招,確保居屋業主會如期還款。第一,居屋業主簽署「不可撤銷授權書」,授權「財仔」可隨時賣樓,亦可以代收單位任何所得款項;第二,簽署合約將未補地價居屋賣給「財仔」,但一直不完成整項交易,直至債項還清後,雙方簽署取消交易協議;第三,貸款協議內列明居屋業主正式將單位列作抵押品以供借貸。

藉授權書促業主賣樓 確保收款

律師會副會長彭韻僖表示,未補價居屋於未獲批准下,私下簽署合約將單位出售予「財仔」,以及於協議內列明將單位抵押借貸,都是「死梗」,即明顯違反《房屋條例》27A條,屬刑事罪。律師梁永鏗表示,居屋業主簽署授權書,授權「財仔」可以賣樓,反映業主主動將單位的業權轉移或剝離,此舉是違反房屋條例。梁永鏗補充,根據法例,「財仔」理應無法出售未補價居屋,但簽署了授權書後,「財仔」可藉此文件要求業主賣樓,令收回債款的機會大增。

 
 
今日相關新聞
授權財仔賣樓 律師:明顯違例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