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紙筆非官員喉舌
每年的兩會都會讓不少平時免受境外記者「拷問」的官老爺們,「享受」一下似乎西方官員才有的「待遇」。然而「拷問」過後,官員往往喜歡習慣性地要求審稿,甚至無法理解記者拒絕的理由。
官員斥記者無按意見改文
數天前,小記有幸在一次政協分組討論中,採訪了《人民日報》海外版主編張德修。張證實,經常摘抄習的語錄、個人崇拜色彩濃厚的微信公號「學習小組」,正是由《人民日報》海外版負責。此外,他也說,「學習小組」有時也會被網信辦要求刪文。而海外版其他帳號會收到有關部門提供的宣傳李克強的文章,但未收到宣傳習的同類文章。
當採訪結束時,張卻提出要「看一看」報道的要求。後來,小記並未根據其意見改文,而是按原來談話內容作出報道。次日,小記便收到張的秘書手機短訊,指未尊重受訪人修改意見,並對此表示強烈抗議。
小記以為,作為成年人,面對已經表明身分的記者的錄音筆,就應做好為自己的話負責的準備。在新聞課程中,除非報道會對受訪者造成傷害,否則只應按照讀者的興趣和公眾知情權來判斷刊登與否。而即使按照當局報道禁令的標準,張所說的也遠遠夠不上國家機密。
也許有人忘記了,記者的紙筆原本就應該是公眾和讀者的耳目,而非養尊處優的官員的喉舌。
至於有內地官媒記者近日主動將自己的報道呈給受訪明星修改,或久候一名官員僅為與之合照,並因此而沾沾自喜,這種「記者」,庶幾可謂「不入流」矣。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