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官胡雅文昨表示,外傭被虐案件在本港並不罕見,若外傭允許外宿,或有效減少類似案件發生,建議港府及印尼政府檢視有關條例。勞工處發言人昨表示,這與政策原意背道而馳,又稱已為外傭提供非常全面的保障。有僱主認為,若僱主生性殘暴,總能找到機會虐待外傭,修訂法例無補於事。外傭代表則呼籲港人不應對外傭有偏見,彈性選擇留宿地點有助保障她們的權益。 官指薪金扣中介費剝削違法 胡雅文昨表示,印尼僱傭公司為了向外傭收取中介費用,聯同本地的僱傭公司,直接從外傭的薪金中扣取相關費用的做法,經精密組織,當中必然含有剝削的因素;雖然有關做法違反法例,但現實中外傭沒有發言權,有關部門在執法上有困難,特區及印尼政府都應該檢視強制留宿及收取中介費用的相關條例。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僱主要向其外傭支付不低於簽訂合約中所列的薪金。如職業介紹所協助或教唆僱主扣減外傭工資,以支付外傭在原居地欠下的中介費,職業介紹所本身與僱主同屬違法。 勞工處又指出,強制外傭於僱主家中留宿的規定,為本港輸入外傭政策的基石;輸入外傭是為了補充本地全職留宿家庭傭工的嚴重不足,若修改強制留宿的規定,將與有關政策的原則背道而馳;提高外傭對自身權益的認知及鼓勵她們舉報僱主的做法更為有效。勞工處表示,本港已為外傭提供非常全面的保障,並多次要求印尼等政府官員正視外傭權益問題。 外傭代表:彈性留宿助保障權益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不贊同修改有關規定,稱現行制度行之有效;若允許外傭在外留宿,將對本地的租金及勞工造成影響。羅軍典認為,羅允彤虐待外傭只是單一事件,不能代表所有的僱主。外傭團體代表思穎則稱,非所有僱主都有足夠地方供外傭休息,若允許彈性選擇留宿地點,對僱傭雙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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