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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運輸廳長斯頓(前左)昨宣布新措施,加強監管大型豪華轎車的營運。(省府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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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豪華轎車或派對巴士,以往缺乏法例規管,具有潛在危險。(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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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豪華轎車須領新牌
打擊車上喝酒濫藥吸毒

【明報專訊】省府修法對大型豪華轎車(limousine)加強規管,經營轎車出租或接送的公司,必須向省乘客運輸局申領執照,省府此舉旨在打擊車上喝酒、濫藥或吸毒行為。

省運輸廳長斯頓(Todd Stone)昨召開記者會宣布新指引,日後經營大型豪華轎車、超長多用途越野車(stretch SUV)或派對巴士(party bus)的公司,旗下每一輛汽車均須獲乘客運輸局(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Board)的審批及發牌。

類似的出租車以往除了遵守《車輛法》(Motor Vehicle Act)條例之外,並不受任何法例監管,業者也毋須依循規條營運。

省府表示,新發牌制度令業界在公平競爭環境下經營,不再像過往那樣,持牌人可自行訂定收費、在省內任何地方工作、或隨時增加汽車數量。日後豪華轎車或派對巴士的車牌也與一般車輛不同,以便警方識別和監察。

廳長斯頓又表示,「派對巴士將受更嚴格審批,而駕駛這類車輛的司機須符合更高要求,包括進行體格檢查。」

新措施主要打擊以往部分業者,縱容未成年人士在派對巴士上喝酒甚至吸毒的違法行為。2013年,一名16歲少年,在素里市一輛派對巴士上喝酒和吸毒,及後死亡。

省司法兼律政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表示,在派對巴士、豪華轎車、或多用途越野車上喝酒,仍屬違法,警方有權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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