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委會去年6月中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議會外示威者嘗試衝入立法會大樓內,與警方發生衝突。社運人士梁穎禮日前入稟區院,指在事件中被警方毆打,要求警方賠償。 梁穎禮由律師代表入稟,入稟狀指梁於去年6月14日立法會綜合大樓外發生的事件中受傷。他指被警方人員毆打及非法禁錮,引致他受傷,要求警方賠償。區院案件的索償額最高為100萬元。 事發當晚8時許,財委會主席吳亮星宣布暫停會議,明言下次開會表決撥款。議會外示威者隨即行動,拉起鐵馬及拿起雜物,衝向多道玻璃門。警方曾向示威者施放胡椒噴霧,及後拉起防線,表明拘捕留守的示威者。梁在行動中被捕並押上警車。 【案件編號:DCPI3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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