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2月2日去信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張宇人,表示漁業發展貸款基金中預留給近岸拖網漁船船東的貸款須在3月31日前提交,鑑於1月23日和30日財委會進度及農曆年假因素,建議把貸款申請截止日期延長,以便船東有合理時間申請,於是抽起該項撥款申請。當局指撤回建議是因為需要修改討論文件,會盡快再向財委會提交。民建聯的漁農界議員何俊賢說很失望,指政府有責任,但最大責任是「反對派」。他強調漁業發展基金貸款具迫切性,表示不敢說事件沒影響政府與漁業界關係,亦有漁民質疑政府抽起議程,是否想先審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不過何俊賢說與漁民分析事件後,他們沒有責怪政府。據悉,泛民早在1月下旬已就漁業基金準備了數以百計修訂,以拖延下一項議程,即審議創新科技局的撥款。 基金助港漁業可持續發展 政府早於1960年設立可循環再借的貸款基金,促進本港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基金提供一次過貸款予受禁止拖網捕魚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和收魚艇船東,用以改良漁船在香港以外水域作業、讓船東轉而從事較可持續發展的漁業和其他與漁業相關的作業,或實行可減少作業燃料消耗或碳排放但不會增加捕撈力量的計劃。基金同時亦提供貸款予養魚戶,協助他們拓展或改進水產養殖業務,藉此成為更環保的作業或提高養殖水產的質素和食物安全標準。在2012年,漁護署發放了約350宗貸款,涉及款項總值6600萬元。 ——綜合《明報》報道及漁護署資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