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亞視至今未發放員工12月份薪金,昨有報章報道亞視股東黃炳均透過名下公司向員工借糧,但一旦亞視發薪或員工離職,要即還錢,令員工「債主變債仔」。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稱黃屬「好心」助渡難關,但員工斥做法荒謬及不可思議。黃炳均回覆本報表示,從葉家寶有關方面得知,最少逾百名員工出現(經濟)困難,決定向有關員工提供數百萬元免息貸款支持;黃更首次透露已有人入標競逐亞視股份,並已繳付50萬元保證金。
明報記者
勞處:借貸不等同支薪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借貸不等同支薪,亦絕不能免除僱主支薪的責任」,強調亞視欠薪問題尚未解決,勞工處會依法辦事;處方亦提醒僱員作出任何借貸安排時,應對借款對象及借貸條款詳加考慮,不可輕率。
《AM 730》昨報道有亞視員工上周被主管「單獨叫進房內」,稱黃炳均名下公司可借出12月薪金,並游說簽下借據,獲得12月份薪金支票,惟事後覺得不妥。有從事幕後工作的亞視員工向本報透露,其任職部門無人決定借,更對此舉感到憤怒,「明明你(指黃炳均)有責任出糧給我,怎會倒過來要我借?」
部分高薪員工欲借被拒
該員工稱,個別要養家同事提出想借卻被拒,員工事後估計可能與欲借錢同事較資深、薪金較高有關。另有亞視員工透露,個別曾向部門主管私下借錢渡難關的員工,上周由部門秘書提出將相關債務「轉移」,即跟主管積下的私債,變成欠黃炳均名下公司的債項。
離職須還款 葉指因「追錢困難」
黃炳均「借錢」予員工一事不但惹員工不滿,亦遭外界抨擊。民主黨單仲偕、工黨李卓人昨分別發聲明批評黃「借錢代出糧」,並要求勞福局跟進。不過,葉家寶昨強調黃是向員工借錢,非替代出糧,否認藉此綁茩工;葉又聲稱沒有統計整體借錢款額,僅表示有數十人借款,「很多員工都是(借)一萬或幾千元」,又稱要求離職時還款是因為「追人還錢很困難」。
黃炳均昨回覆本報時稱借貸可待日後亞視出現新主、員工獲正常發薪時才要求償還,問及有否想過其他更佳方式相助、免被指「大耳窿」,黃稱見到員工有困難,「當初根本沒想過這麼多」。他又解釋法院已判令,他要出售亞視股份,他已非大股東,不能如過往般向亞視發放貸款,只能改為向員工放貸。
亞視新聞副採訪主任陳國揚批評黃炳均身為大股東,是造就欠薪的「始作俑者」,竟反過來稱借錢給員工,做法荒謬及不可思議;他又說,同事的財政狀G屬私隱,暫不掌握部門有多少員工曾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