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育空地區禁止司機在行車時打手機﹐但容許司機使用免提式裝置。馬殊湖(Marsh Lake)1名男子鑽法律空子﹐辯稱他把手機夾在肩膀和耳朵之間﹐就是使用免提式裝置﹐完全符合法規﹐法庭也說他沒違規。
育空地區法官盧瑟(Don Luther)裁定﹐男子龐弗里(Ian Pumphrey,圖)在駕車時打手機﹐將手機夾在肩膀與耳朵之間﹐不算違法。
盧瑟說﹐地區政府通過法規﹐規定司機在行車時使用電子裝置的方式﹐可能有疏忽。
他說﹐他會建議育空地區政府內閣澄清法規。
把電話調至揚聲器模式
盧瑟說﹐去年8月28日﹐皇家騎警發現﹐龐弗里在駕車時打手機﹐把手機擱在肩膀上﹐警方給他發罰單。
他說﹐警方發現龐弗里打手機前幾分鐘﹐他接到一通電話﹐於是停車﹐把電話調至揚聲器模式﹐並將手機夾在肩膀與耳朵之間﹐再次開車上路。法官指出﹐沒有[象顯示﹐盧瑟那麼做﹐就有分心駕車。
育空地區沒限制免提方式
法官盧瑟指﹐地區法律允許人們﹐在駕車時用免提式(hands-free)裝置打手機﹐但沒有限制免提方式。法律的目的是明確的﹐但政府法規有漏洞﹐政府應該修訂﹐不該找法庭彌補。
盧瑟說﹐安省?卑詩省等其他省份有先見﹐已清楚說明﹐何謂免提式裝置。
龐弗里指出﹐他不服氣﹐才會反駁罰單﹐因為他當時和現在都相信﹐他沒有觸犯法律。他說﹕「很不幸﹐我想做個守法公民。法律規定﹐行車時可用免提式手機裝置﹐我是說﹐警員攔下我時﹐我就是那麼做。」
龐弗里又說﹐不希望別人仿效他﹐用危險的方式駕駛。盧瑟也有同感﹐他說民眾不應鑽法律空子﹐拿這個做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