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論是從事政府首長級或敏感工種的公務員以及主要問責官員,按政府現行機制,一律要進行品格審查(vetting)的過程。政府過去一直沒有提及審查細節,但據資深執法人員透露,品格審查工作由警隊保安部的警務人員負責,警務人員以「查問者」(interviewer)的身分,向被審查者提問,包括家人背景、財政狀G等。有政界中人更稱要交出銀行帳單,審查內容題目詳細多樣化,「甚至會問你是否同性戀、有沒有長期包養情婦」等問題,以了解被審查者有否潛在風險,或會對政府帶來負面影響,作風險評估報告,提交政府高層。 港府自港英年代時已有品格審查,在時任特首董建華於2002年引入高官問責制時,外界關注問責官員的審查程序,當時董明言問責官員須符合「崇高品格」及「優秀人才」兩項條件,但究竟如何驗證該人能夠具備這兩條件,外界不得而知。 警保安部任「查問者」 本報向特首辦查詢問責官員的品格審查內容,以及問責制推行至今處理了多少宗品格審查,特首辦沒有回覆曾審查個案數字,只稱每名政治委任官員均須接受深入審查,填報詳細個人資料、家庭成員、教育背景、工作履歷和參與的社交活動等,並須提名兩位諮詢人。警方會負責審查的工作,包括會見受審查者、其諮詢人及上司,並且會翻查有關記錄,有需要時,亦會請其他執法機構提供資料。 有曾經接受品格審查的政界中人透露,審查時須披露配偶與他有直接關係的金錢利益,但配偶本身的財產,例如太太有其家族及生意,根本與接受品格審查者無直接關係,則毋須披露。 審查後寫風險報告 據了解,警方完成審查後,不會作出聘用「建議」,只會總結該受審查者的風險評估。政府內部能接觸該報告的人極少,隨時只有特首有權限閱覽,由特首自行決定是否招攬該人入閣,並由中央任命。究竟許仕仁再任政務司長時,是向審查警員隱瞞,還是警方提交有許屬「高風險人士」的報告、但政府高層不理會,至今仍是謎團。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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