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是否被削權議論紛紛。但李克強此次跨兩大洲3國的7天上萬公里長途之行,顯然打破他身患重病、健康不佳的傳言。至於說中國政治體制是「主席制」還是「總理制」,確實是個難說的問題,因為從中共建政以來的歷史來看,主席也好,總理也好,端視任職者的黨內地位,並無一定之規。 視任職者地位 無成規 在中國,國家主席相當於總統,國務院總理相當於閣揆。中國憲法規定,總理由國家主席提名,人大決定,注意﹕人大只是「決定」,而不是選舉。即人大只就主席的提名投票是否通過,而不能另選他人。從這一點看,當然是「主席制」。 中共建政之初,國家主席是由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兼任,二號人物劉少奇任人大委員長,總理周恩來只是三號人物。後來劉少奇改任國家主席,仍然是主席高於總理。 「文革」中劉少奇被打倒,國家主席由副主席董必武代理,就成了純禮儀的角色,而總理周恩來則成了全國行政事務的「大總管」,總理地位陡升。 華國鋒時期 總理地位巔峰 1975年憲法,按毛澤東意旨,取消了國家主席職務,其職權大部分由全國人大委員長行使,憲法列明「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全國人大則是「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提議,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突顯黨的「一元化領導」。當時總理周恩來在中共5名副主席中排名第一,是毛以下第一人。 周逝世後繼任總理的華國鋒,在毛去世後又成為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一身兼3職,令總理地位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1982年新憲法雖然恢復設置國家主席,但時任總理趙紫陽黨內排名仍高於國家主席李先念。 從江澤民起,國家主席由黨總書記兼任,又回歸了主席制,不過也因人而異,如上屆國家主席胡錦濤個性內斂,讓黨內排名第三的總理溫家寶搶去不少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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